1.1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SHX
1.3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石油分公司
1.4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1.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运输服务项目的采购,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 服务期:三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3 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 投标人承运车辆必须满足甲方运力需要,投标人承运车辆需达到国五或国五以上排放标准,每车每年第三方责任险不低于100 万人民币;
2.3 投标人拥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半挂牵引车、罐式半挂车行驶证,在有效期内,与车牌号一致;
2.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3 类]);
2.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金属常压罐体检测报告》。须具备规范的罐体结构和附加设备,罐车须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运输介质必须明确标有汽油、柴油字样;
2.6 投标人的驾驶员必须有与承运车辆相匹配的有效的驾驶证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有与承运车辆相匹配的有效的押运从业资格证明;
2.7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3 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一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前半年内的资信证明;
2.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9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1 月27 日至2024 年12 月1 日17:0 0(北京时间,下同),请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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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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