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本次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一个轮次完成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轮次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4月26日 第一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二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4月27日 第三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四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要求: (一)按照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含3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成绩合格考生职称的晋升 1.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2.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2025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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