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冶集团临港总部基地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人: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即由总承包人作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构件原材及加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拟新建一座地上九层,地下二层的办公楼。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为85448.6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1931.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516.82平方米,主要为办公、商业、公共厕所、出租商业、物业管理用房、垃圾房等以及相应的附属配套等。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五冶集团临港总部基地项目钢构件原材及加工采购,具体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钢结构采购、制作、运输:不论图纸有无说明,分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监理、设计、承包人等单位的要求和设计图纸、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进行加工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工作:
(1)本钢结构制作所需一切材料的采购(含加工损耗)、保管;
(2)本钢结构工程的工厂加工制作、必要的工厂预拼装、打磨、喷砂、防锈涂装、防腐处理、防火涂料、构件包装、运输;
(3)钢结构制作时所需的各项赶工措施;
(4)构件、油漆、焊材等检验检测、探伤、检测费用;(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自开始加工至项目工程竣工、保修期间的所有加工制作的全部技术资料编制、汇集、归档等工作;提供竣工资料8 套;
(6)预埋件的供应、尺寸调整及相关固定板件,并保证现场的安装精度;
(7)设计图纸虽未说明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完成的工作。
具体规格及数量详见钢构件原材及加工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清单。
2.3交货期: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不时向投标人发出的工程材料采购通知单为准;投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后与招标人确认生产及供货周期,交货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供货周期为60个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项管部通知为准。投标人必须在取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开始供货。
2.4交货地点:上海市临港新片区PDC1-0303单元WNW-C3-3-2街坊地块东至:环湖三路西侧绿化带,南至:竹柏路北侧绿化带,西至:紫荆花路,北至:WNW-C3-3-1地块,五冶集团临港总部基地项目工地内指定位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维护保养服务的的生产加工厂家(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 提供的投标产品应当具备必要的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可不用提供)或由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钢结构加工采购类似业绩,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需附合同协议书或货物进场验收证书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5 技术支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必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应的承诺书或说明,格式自拟);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来,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在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期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及流程等详见本招标公告的“七、其他”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招标项目五冶集团临港总部基地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人: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即由总承包人作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构件原材及加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拟新建一座地上九层,地下二层的办公楼。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为85448.6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1931.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516.82平方米,主要为办公、商业、公共厕所、出租商业、物业管理用房、垃圾房等以及相应的附属配套等。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五冶集团临港总部基地项目钢构件原材及加工采购,具体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钢结构采购、制作、运输:不论图纸有无说明,分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监理、设计、承包人等单位的要求和设计图纸、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进行加工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工作:
(1)本钢结构制作所需一切材料的采购(含加工损耗)、保管;
(2)本钢结构工程的工厂加工制作、必要的工厂预拼装、打磨、喷砂、防锈涂装、防腐处理、防火涂料、构件包装、运输;
(3)钢结构制作时所需的各项赶工措施;
(4)构件、油漆、焊材等检验检测、探伤、检测费用;(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自开始加工至项目工程竣工、保修期间的所有加工制作的全部技术资料编制、汇集、归档等工作;提供竣工资料8 套;
(6)预埋件的供应、尺寸调整及相关固定板件,并保证现场的安装精度;
(7)设计图纸虽未说明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完成的工作。
具体规格及数量详见钢构件原材及加工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清单。
2.3交货期: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不时向投标人发出的工程材料采购通知单为准;投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后与招标人确认生产及供货周期,交货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供货周期为60个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项管部通知为准。投标人必须在取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开始供货。
2.4交货地点:上海市临港新片区PDC1-0303单元WNW-C3-3-2街坊地块东至:环湖三路西侧绿化带,南至:竹柏路北侧绿化带,西至:紫荆花路,北至:WNW-C3-3-1地块,五冶集团临港总部基地项目工地内指定位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维护保养服务的的生产加工厂家(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 提供的投标产品应当具备必要的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可不用提供)或由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钢结构加工采购类似业绩,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需附合同协议书或货物进场验收证书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5 技术支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必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应的承诺书或说明,格式自拟);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来,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在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期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及流程等详见本招标公告的“七、其他”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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