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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艺术研究院2024年院藏珍贵艺术资料保护展示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院藏珍贵艺术资料保护展示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艺术研究院2024年院藏珍贵艺术资料保护展示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装修工程

陕西省艺术研究院院藏珍贵艺术资料保护展示工程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2、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3、货物质保期:密集架架体部分质保10年;电子控制系统部分质保不低于5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艺术研究院2024年院藏珍贵艺术资料保护展示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三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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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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