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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医院“智慧医疗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长春市人民医院“智慧医疗系统”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元)

长春市人民医院“智慧医疗系统”项目

第一标段: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TY202411-FW96-1

2890000

第二标段:信息系统新建项目

TY202411-FW96-2

3103000

2.2招标范围:一标段采购内容包括:临床药学系统、通用治疗系统、专业版电子病历、专业版影像系统、一体化护理管理系统、电生理系统、血库管理系统、检验信息系统、一张纸门诊医生工作站;二标段采购内容包括:医院感染管理系统、超融合服务器、CA证书、自助机、医保控费审核、DRG清单质控、DRG分组器、服务器、激光打印机、条码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台式电脑。

2.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投标人应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国家政策的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3.1.3投标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8本次招标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3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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