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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甲秀南路东侧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在建工程相关保险服务比选邀请公告
日期:2024-11-26 收藏项目
一、比选项目的内容:1、项目名称:花溪###路东侧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在建工程相关保险服务2、服务期:服务合同期(按预计的工程进度计划确定的保险合同期限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验收证书)完成缺陷责任期满后并且所有理赔案件处理完毕后止。上述期限包括建设准备期、建设期,以本项目实际投入商业运行或验收合格之日先发生者为准;保证期:建设期结束后进入保证期,保证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3、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4、项目预算:********.00元。5、质量标准:满足保险行业规范标准及国家规范标准及比选人要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于2024年1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于2024年1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份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承诺函的,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金融****局批准成立,并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或###市****公司。(法人单位或###市****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公司仅能有一家###市****公司参与本项目)。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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