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锦发改发[2024]237号、锦发改发[2024]2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锦州市锦凌水库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锦州市锦凌水库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总承包EPC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锦州市锦凌水库一级保护区征地范围线内
3.工程规模:锦凌水库上游生态修复工程、锦凌水库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工程 。
4.计划工期:16个月
5.招标范围:(一)锦凌水库上游生态修复工程
1.建设 16 座表流湿地,总面积 232.257 公顷。其中包括建设 64 座生态岛、6座湿地围堰、6 座拦河堰、3 座暂存场、18座湿地取水口、32座进出水渠、16座出水井、12座出水口;栽种水生植物及乔灌草共9种。配套建设厂区管护路2条,总长度6千米;回车场1座96平方米;停车场1座 108 平方米;码头1座72平方米;检修平台1座36 平方米;宣教展示牌2座。
2.建设生态缓冲带,总长度7千米;
3.建设47 条生态截流沟,总长度为 7.8 千米。
(二)锦凌水库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工程
在小凌河入库口及北小河入库口位置建设预警监测断面,包括2处水质监测间各16.08平方米及配套在线监测仪表,在锦凌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线附近和水质监测间新建144 台监控设备。
(三)本项为以上内容的设计及施工工作。
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2)施工资质:[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含)以上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含)以上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法人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2)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 2 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分工明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一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若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 26日17:00至2024年12月02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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