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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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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石阡县鲜花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已由石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复[2023]97号、石发改复[2024]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阡县供排水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性资金和县级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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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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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石阡县县城易涝点。建设规模:新建DN18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Ⅱ级)243m,新建DN15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Ⅱ级)1413m,新建DN12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Ⅱ级)299m,新建DN8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Ⅱ级)2058m,新建DN6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Ⅱ级)734m,新建DN500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SN8)1874m,新建DN400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SN8)1132m,新建DN300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SN8)225m,新建De315PE排水管8147m,DN200PVC排水管3725m,DN160PVC排水管1595m、DN110PVC排水管806m;检查井532座;新建或改造排水沟15944m,新建沉砂池9座,大流量排水抢险泵车(Q=1000m3/h)1辆。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6871.88万元(本次招标三标段合同估算价:12070084.63元)。计划工期:12个月。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石阡县鲜花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施工招标(一标段)、石阡县鲜花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施工招标(二标段)、石阡县鲜花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施工招标(三标段)、石阡县鲜花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四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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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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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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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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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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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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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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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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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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