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物流(凤电公司)2025年度石灰石粉采购,预计采购量8.5万吨。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4.报价人需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后国家资质部门(具有CMA、CNAS或相当于的资质)对报价人提供的石灰石粉化验报告(检测项目为合同条款2.1中的所有项目)。
5.报价人需具备及提供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报价截止日1份及以上600MW火电机组单个合同量1万吨及以上石灰石粉供应业绩及对应业绩的用户反馈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用户反馈证明须提供用户盖章的使用证明】
6.只接受制造生产商(生产商须提供环评验收通过报告、生产能力(年生产规模>5万吨,中选单位需保证原材料库存>2000吨)等证明材料)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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