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野县礓石河王集段拦河大坝及配套桥梁设施灾后重建项目已由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2024】0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配套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新野县城乡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野县礓石河王集段拦河大坝及配套桥梁设施灾后重建项目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配套建设资金
2.4建设地点:新野县礓石河王集段
2.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重建王集镇礓石河70米大坝及配套设施;修复1200米礓石河护坡;修复礓石河大桥1座。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8工期:365天;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5投标人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天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委托代理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相关执(从)业人员、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执业单位为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
3.8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其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
3.9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11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08:00至2024年12月17日09: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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