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庄煤业主通风机机芯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36-ZB-24111191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庄煤业主通风机机芯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B136-ZB-241111916 )已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公司以招标采购核准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配件采购进行(第2次招标)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固庄煤业主通风机机芯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主通风机机芯:
标段(包)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
1 | 轴流式通风机机芯 | 现用主机型号GAF-28-16-1 2套 |
注:以上设备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供参考使用,所列数量只为说明技术要求,如有不足,投标人应在此基础上自行添加,并且应选择相当于或高于此标准的配置,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阳泉固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主通风机机芯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通风机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配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通风机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煤矿用轴流式主通风机GAF或FCZ系列整机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合同内无法体现设备型号、制造商的情况下,投标单位须提供签订合同时所附的技术协议证明等佐证材料证明设备型号、制造商)、发票(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6 18:00至2024-12-02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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