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202
2、项目名称:合肥滨湖城市运营集团在管聚变堆项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
3、项目地点:合肥市(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园区)
4、招标人:合肥滨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业主: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合肥滨湖城市运营集团在管聚变堆项目14栋单体建筑,面积13.89万平方,均配备麦克维尔中央空调系统,包含风机盘管、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多联机等设备共1400余台,本次招标需对项目内空调系统提供维保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概算:210000元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0、服务期:2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在合同到期前60日内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总年限不超过2年,服务价格、合同条款内容不变)。若甲方物业服务大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空调维保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中空调数量不少于200台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或在线修复审核通过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失信主体;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2024年12月04日17时00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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