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略阳人民医院新建门诊综合楼(特装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略阳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特装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2,74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医疗卫生用房施工 | 检验科、门诊手术室、三层病理科、妇产科宫腔镜室;总面积911平方米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4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特装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8供应商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9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自开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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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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