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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官峰水库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平和县官峰水库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

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和县官峰水库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二次招标);2.2.建设地点:平和县;

2.3.招标范围和要求:

招标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总投资114184.7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的静态总投资83493.63元,环境保护工程总投

资2181.87万元。

平和县官峰水库工程建设施工期,通过环境监测,及时掌握、发现和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预见到的环境问题,及时掌

握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各项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以便提出改进措施。同时通过监测掌握施工期相应的环保措施

的实施效果,预防突发性事故对环境的危害,为验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工程施工期环境污

染控制、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监测计划应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各项监测指标进行监测,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具体指标分别采取日常常规

监测和定期监测。监测计划详见第四章。

环境保护验收在工程竣工后,应组织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对环评报告中所列的各项环保措施、环保监测的落实情况

进行验收,以使其达到设计要求。通过环境保护措施、环保监测的落实,将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以内,使

项目周围各种环境质量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的要求。顺利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5万元。

2.4项目实施周期:①环境监测工作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完工止;②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环保验收完成通过评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者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取得的证书视同投标人自有证书;投标人如采用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证书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其与分支机构之间附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的具体要求详见“其他主要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4)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且在有效期内(有明确处罚地点的,仅限于该地点);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 25 日18时00分至2024年 12 月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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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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