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价上限价:598032.86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报价上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阜沙镇河道清淤工程(二期)具体详见《阜沙镇河道清淤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中介预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 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提供含有行政审批部门专用章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 ,14:30至17:00。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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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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