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批次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或合同约定时间执行,如在合同期限届满前,采购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项目采购合同自行终止。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批次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或合同约定时间执行,如在合同期限届满前,采购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项目采购合同自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参与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毒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范围须包括毒性中药饮片)扫描件;②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参与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毒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范围须包括毒性中药饮片)。 ③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批准文号,并于交货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2:
(1)①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参与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毒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范围须包括毒性中药饮片)扫描件;②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参与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毒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范围须包括毒性中药饮片)。 ③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批准文号,并于交货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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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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