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合肥水务集团供配电(设备、设施)预防性试验、巡检维护及应急抢修服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水务集团供配电(设备、设施)预防性试验、巡检维护及应急抢修服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
2.5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招标项目规模:主要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预防性试验(每年1次);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巡检维保及应急抢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4年12月
2.8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暂定1095个日历天
2.9招标范围:主要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预防性试验(每年1次);负责的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巡检维保安装及应急抢修,试验。项目中涉及10KV、20KV、35KV、35KV以上110KV以下电气设备主要包含开关柜、变压器、电缆、架空线路等的预防性试验和抢修维修工作。项目中涉及10KV、20KV电气设备的安装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总概算为1027万元(3年),其中1标段616万元(3年),2标段411万元(3年)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满足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类型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万元:
①高压供配电设备(设施)维护;
②10KV及以上供电线路维护;
③变电站预防性试验。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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