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昔阳县崇家岭牧云滑雪度假区一期滑雪场配套提水工程蓄水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昔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2411-140724-89-05-755195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西崇家岭牧云滑雪度假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项目概况:(1)新建挡水设施1座,坝体高程1080.00m,坝顶宽6m,长107m。放水建筑物(涵管DN1200)布置在坝体右岸。(2)坝基帷幕灌浆2327m。(3)坝体高压旋喷灌浆1800m。(4)新建控制阀井1座。项目总投资1717.290万元。2.2建设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乐平镇崇家岭村。2.3计划工期:180 天(其中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 150 天)。2.4质量要求:2.4.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合格标准;2.4.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5招标范围:2.5.1本次招标为工程总承包,总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该项目设计、预算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采购、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2.5.2总承包人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全面管控和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预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其它工作直至通过验收。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标段。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昔阳县崇家岭牧云滑雪度假区一期滑雪场配套提水工程蓄水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昔阳县崇家岭牧云滑雪度假区一期滑雪场配套提水工程蓄水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3.4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3.5本次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牵头人,约定各自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5 18:00至2024-11-30 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2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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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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