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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气田太阳-大寨区块龙马溪组页岩气产能建设项目开发调整施工图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5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阳气田太阳-大寨区块龙马溪组页岩气产能建设项目开发调整施工图设计(二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油气产能建设事业部,建设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建设规模4亿方/年,新建丛式井场9座(39口井),扩建阳102p6丛式井场1座、扩建阳102p3增压站1座,新建阳102p3增压站T接海坝集气增压站-云山坝脱水站集输管道集气干线1条,长度1.5千米,管径DN250,新建集气支线11条,长度19.4千米,管径DN100/DN150/DN250。

2.2 主要服务内容:

太阳气田太阳-大寨区块龙马溪组页岩气产能建设项目开发调整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勘测(详勘)、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而协助业主完成选址规划、永久征地及线路路由协调、报批、设备材料分类等相关工作。编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工程测量和勘测报告、详细设计施工图文件(含CAD版、三维模型)、采办技术规格书、非标设备设计(含橇装设备组橇设计图)、工艺操作手册等技术文件以及为现场施工、开车、试运、投产提供技术服务,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运行等设计成果文件。

2.3 服务地点:油气产能建设事业部辖区内(四川省泸州市)。

2.4 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下达委托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且甲方向乙方付清设计费止。

服务期限:自委托之日起,15天内提交三维设计审查,完成审查后10天内交付施工图设计A版及设备材料表,施工图A版审查后10天交付全部施工图0版设计,0版设计交付10天内交付施工图预算。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影响,工期顺延。

2.5 服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地方、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的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石油地面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程》(SY/T0009-2012)及集团公司发布的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设计相关规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有关管道建设方针和技术政策。本工程应当达到设计文件、施工图说明书要求的质量等级;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执行(若国家、行业、地方政府规定的质量等级不一致的,以高等级为准),若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未规定质量标准等级的,按合格等级执行。

2.6 招标范围为:太阳气田太阳-大寨区块龙马溪组页岩气产能建设项目开发调整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勘测(详勘)、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而协助业主完成选址规划、永久征地及线路路由协调、报批、设备材料分类等相关工作。编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工程测量和勘测报告、详细设计施工图文件(含CAD版、三维模型)、采办技术规格书、非标设备设计(含橇装设备组橇设计图)、工艺操作手册等技术文件以及为现场施工、开车、试运、投产 提供技术服务,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运行等设计成果文件。

2.7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1)压力管道设计GC类GC1级资质;

2)工程勘测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

3)石油天然气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已完成的天然气地面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合同业主单位出具签字盖章的已完成设计成果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备注: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指天然气地面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3.4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在天然气地面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须提供职称证书及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合同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若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还须提供由原业主单位签字盖章证明材料。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6.3 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图阶段提供场站、平台所有橇装设备的全套组橇设计图。

3.6.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日(请登录)报名。

5.2 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12 月  19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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