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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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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新开河防洪排涝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4】1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省沈阳市新开河防洪排涝安全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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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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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大东区、皇姑区、沈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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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12月25日开工至2025年12月25日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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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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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水利水电·水利水电乙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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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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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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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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