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森林草地湿地荒漠化普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围绕统筹构建“10年一次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综合调查监测体系,按照统一分一统的原则,坚持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一体化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以下简称普查),开展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专项对接等工作,解决林草湿调查监测植被覆盖类型与国土调查二级地类不一致等问题,查清全区范围内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其管理等情况,进一步丰富自然资源调查成果,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开展林长制督查考核、编制相关规划等提供基础数据。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底前完成普查及成果提交。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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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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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 |
15.00% |
1、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供应商报价给予 15%的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4、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标。4、投标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6、磋商资格及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承诺书(格式附后):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磋商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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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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