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北山污水厂厂区直击雷防雷装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2.最高限价: 税前价19.0万元(除税金之外的货物、安装、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
3.采购需求:
(1)对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山污水厂厂区直击雷防雷装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的设备清单总表中的装置设备进行采购、安装。防雷整改方案须通过扬州市气象局审核,投标人须协助招标人取得符合扬州市气象局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书》及扬州市气象局发放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2)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3)投标人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工作范围内各项工作量所产生的除税金之外全部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设计费、安装调校费、运输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本项目的增值税税率及金额在签订合同时确认。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5.承包方式:总承包(禁止分包或者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8.中标方式:得分最高者中标(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5)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必须出具供应商的防雷产品授权书(原件)
(7)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以往与招标人的集团内公司交易时有严重违约行为、或参加招标人的集团内公司招标项目投标时有严重违反集团招标办法、规则的投标人。
(5)近三年内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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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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