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ZC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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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采购内容 |
最高总限价 (万/人民币)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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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测量设备检定、校准服务 |
见测量设备检定、校准种类及单价 |
(1)常规检定周期5个工作日,遇到特殊情况能24小时响应紧急服务要求。 (2)有国家颁布的检定规程的测量设备证书可出具检定证书的,出具校准证书的给出结论。 (3)承接单位能开展的工作比例不得低于工厂需求的90%,如若所送测量设备自身无检定能力可转送经单位同意的第三方有资质机构检定、校准,并附该机构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投标单位提供相关承诺书)。 |
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工厂年度服务满意度决定是否续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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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未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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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近1年内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军内单位除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单位(含港澳台);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负面清单禁入要求
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信用信息以军队采购网公布为准【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其他要求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
1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14.计量授权证书及具有获认可的能力范围见标有相同认可注册号的证书附件。
五、发放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日09: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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