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嘉通所辖高速公路 2024年度收费站拥堵智能监测系统建设及三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下称本项目) 已由 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会议纪要 (〔 2024 〕 24 号)批准建设 。本项目的业主为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嘉兴市申嘉湖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杭州湾大桥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嘉绍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联合委托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人(下称 “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的中标人分别与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嘉兴市申嘉湖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杭州湾大桥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嘉绍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协议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 2024 年度 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所辖南湖、西塘、乍浦、平湖,嘉兴港区五个收费站新增收费站拥堵智能监测系统采购以及对公司所辖四条高速公路机电三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总投资为 366万元。
2.2技术标准:/。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划为 1个施工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南湖、西塘、乍浦、平湖,嘉兴港区五个收费站新增收费站拥堵智能监测系统和四条高速公路机电三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保修期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试运行6个月,缺陷责任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14时00分止(工作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 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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