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张郭庄站改造、新宫站便民服务设施自动扶梯和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京发改(审)〔2023〕172号;京发改(审)〔2023〕836号;京发改(审)〔2015〕80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单位为 / ,招标人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招标暂估金额: 27898137.69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
其它说明: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北京市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的30台自动扶梯(提升高度不小于15m,速度为0.65m/s)与8台电梯(无机房电梯2台,载重1.35吨,梯速1.75m/s;无机房电梯6台,载重1.6吨,梯速1.75m/s)、北京轨道交通14号线张郭庄站新建A出入口的2台自动扶梯(提升高度不小于15m,速度为0.65m/s)与1台电梯(无机房电梯,载重1.0吨,梯速1.0m/s)、北京地铁19号线新宫站便民服务工程3台电梯(无机房电梯,载重1.0吨,梯速1.0m/s)的供货及安装;既有张郭庄站原A出入口2台扶梯和1台电梯的拆除、运输、移交及配合处置等工作。招标暂估金额: 27898137.69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
其它说明: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资质,允许生产提升高度不小于15m的自动扶梯;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资质、无机房货梯B级资质(旧)或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资质(新),且证书在有效期内;(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旧)或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资质(新)、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资质(新),且证书在有效期内。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1-27 09:00:00 - 2024-12-0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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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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