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是对特油63西平台、61北平台、兴68平台、兴56西平台、兴5西平台铺垫、恢复水线、表土剥离等,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计函字(2024) 30号,计划金额暂估为129.9万元(不含税),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公司(特种油开发公司)
2.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辽河油田特种油开发公司所属辖区。
2.5招标范围
①63西平台铺垫:1、老井场:30*30*0.4=360m³,2、老井场南板房移走垫垫料:20*4*0.4=32m³,3、老井场北侧:35*10*1.8=630m³。4、老井场西侧:50*15*1.8=1350m³,合计:山皮石:2372m³ 。
②61北平台铺垫:1、房子移走垫料:30*4*0.4=48m³,2、房子后身至墙边 :30*3*0.6=54m³,3、围墙往东扩7米含水线:100*7*1.8=1260m³,合计:山皮石:1362m³。
③兴68平台铺垫:1、42*50*1.8=3780m³,2、东侧临时占地:42*20*1.8=1512m³,3、山皮石倒运:42*20*1.8=1512m³*35=5.29万元,4、管排及倒运:=1.39万元(管排)+1万元(倒运费),5、表土剥离:42*50*0.3=630m³*50元/m³=3.15万元,合计:山皮石:5292m³。
④兴56西平台铺垫:1、临时占地:65*6*1.6=624m³,2、临时占地:61-9*1.6=878.4m³,3、山皮石倒运:624m³+878.4m³=1502.4m³*35元=5.26万,4、56*19*1.6=1702.4m³,5、42*18*1.6=1209.6m³,合计:山皮石:4414.4m³。
⑤兴5西平台铺垫:1、50*10*1.8=900m³,50*5*1.6=400m³,2、15*7*1.6=168m³,合计:山皮石:1468m³。
暂估129.9万元(不含税),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项目实施地点在辽河油田特种油开发公司所属辖区。
标段(标包)划分:无。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执行标准:
《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13)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T5974-2020)
(二)设备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挖掘机(200型及以上)、拖板车(30吨及以上)、自卸车(8吨及以上)。
(三)施工要求:
1.双方共同实施井位踏勘、测量,并绘制施工草图。施工用材料均要满足国家质检部门要求,符合相应国家质量标准,施工前经甲方技术人员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2. 针对不同的施工内容编制技术方案和验收标准,明确人员组织,工期安排。补垫后,达到横坡适度,井场、路面平整,确保行车安全,能满足施工作业、安全环保和生产生活等要求。
3. 施工用所有机械均由投标方提供,并检验合格,性能可靠。
4. 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环保设施、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的监督工作,作业期间全程进行监护。
5.施工结束做好该区卫生工作,清除废物,清理并搬走多余物料。
6、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现场施工人员及车辆资源配置充足。
2.7 QHSE相关要求
(一)QHSE标准与要求
投标人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安全规定要求以及《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油辽质健安环委发【2023】9号)的要求。
(二)HSE工作目标
要求投标人HSE工作目标是: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HSE风险
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起重吊装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源(固体废弃物)等。
(四)投标人投标文件中HSE要求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当包括: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风险的初步评估、HSE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使用计划等相关材料。
(五)质量要求
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明确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2、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防止土壤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对作业产生的污物全部回收,设备设施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泄漏处理。如发现污染、渗漏等问题,对该次施工不予结算,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按相关要求扣罚施工款。
(六)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施工前为进入现场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办理健康体检证明。如属涉硫区域,须让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签约前及时办理硫化氢证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承诺入场施工前完成安装油田公司监控平台事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供辽河油田公司2024-2025年井场及进井路铺垫、井场围堤、表土剥离项目集中资格招标中标通知书。
3.3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部门管理人员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以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表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3日23:59:59,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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