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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项目兴顺街、海港路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项目-兴顺街、海港路施工已由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批[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海兴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项目-兴顺街、海港路施工;(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3)建设规模及内容:海港路(兴民街-规划滨河街)段两侧新建d1400雨水管道约2336.4m。兴顺街(海港路-海中路)段两侧新建d1400雨水管道约2057m。(4)质量标准:合格;(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提供近两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2024年9-10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5 09:00至2024-11-29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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