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请登录)
项目名称:听觉诱发电位仪等设备一批
预算金额:¥950,000.00
最高限价:¥950,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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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货物清单) |
数量 |
单位 |
分项预算限额(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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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觉诱发电位仪 |
1 |
套 |
48 |
详见招标文件 |
允许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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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内窥镜 |
20 |
根 |
9 |
拒绝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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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治疗台 |
6 |
套 |
38 |
拒绝进口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2.投标人若为所投设备的生产企业,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具有相应生产范围;投标人若为所投设备的经营企业,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3.提供所投设备国内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证明(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4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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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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