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RSC
项目名称:关于采购实验室试剂耗材标准品等检测用品货物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关于采购实验室试剂耗材标准品等检测用品货物的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化学试剂和助剂 | 实验室检测试剂耗材标准品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0,000.00 | 3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采购实验室试剂耗材标准品等检测用品货物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8、《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西财办采函〔2022〕10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采购实验室试剂耗材标准品等检测用品货物的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营业执照的2023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复印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 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 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至开标日期不足一年的提 供自成立以来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5)对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 名单、异常经营名录 ”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8)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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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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