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X2
项目名称: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2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采购包3: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合同包2(超高效液相色谱仪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合同包3(电弧直读发射光谱仪等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3)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国产产品不需要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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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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