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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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485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485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本项目一招三年,第一年为本项目中标服务期限,合同到期后由中标方申请续约,采购方在本单位物业采购项目预算获得批准并根据中标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得低于预算总额的30%,且该份额中由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中标供应商可以分包形式满足,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加盖公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无需分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中标、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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