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名称:山西省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维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326万元/年,两年合计:4652万元。
6.最高限价:2326万元/年,两年合计:4652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包,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
包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1 |
山西省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维服务项目 |
项 |
1 |
||
|
服务地点 |
山西省内 |
||||
|
商务技术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具体要求。 |
||||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两年,合同逐年签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否
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6家。
2.2.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2.2.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明确各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2.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4.中标(或投标)山西省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质控检查项目或山西省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PM2.5自动监测仪器颗粒物手工比对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山西省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维服务项目的投标且不能存在控股关系。
5.根据国家保密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环发[2013]118号,本项目涉及的监测数据为秘密数据。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直接持股企业的投标。
6.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