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四牌楼、丁家桥校区
项目概况:东南大学拟对宿舍区智能综合货柜、教学区自动贩卖机运营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方在服务期内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营、维护维修、管理、收费、装修质保等,本次运营服务项目设定2个标段。标段一:宿舍区智能综合货柜运营服务。需提供全新设备31台,摆放在三个校区的宿舍区,具体见点位表。智能综合货柜为柜门式智能柜,非滚落式。投标人需提前勘察现场,对现场存在不匹配或改善环境所需的水电改造、装修等所需的相关费用进行测算,在经招标方同意后,中标方自行改造并承担所有费用。
标段二:教学区自动贩卖机运营服务。需提供全新设备49台,摆放在三个校区教学楼等公共区域,具体见点位表。投标人需提前勘察现场,对现场存在不匹配或改善环境所需的水电改造、装修等所需的相关费用进行测算,在经招标方同意后,中标方自行改造并承担所有费用。
供应商允许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评审时,按照标段顺序评审,如供应商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中标序号在前的标段,其余标段,按照综合评审分数依次重新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 不保证各标段每年度各校区点位数量固定,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会存在紧急任务或不同校区调配,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任务安排,不得拒绝。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装修、安装、调试。标段一、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后终止。合同期内招标方按合同书要求进行考核。不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要求中标方暂停业务,责令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3.4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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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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