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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学校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厨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莲湖学校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1,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莲湖学校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591,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1,1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用具 莲湖学校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91,100.00 591,1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学校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厨房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学校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厨房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相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要提供授权书);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活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截止日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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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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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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