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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一批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2 收藏项目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一批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一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依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全省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陕环执法函(2021)74 号文件要求,龙钢公司需对固定污染源烟气(颗粒物)连续监测设备及系统进行采购,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时显示准确数据,确保达标排放。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炼钢厂2套固定污染源烟气(颗粒物)连续监测设备,能源管理中心3套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连续在线监测设备,炼铁厂2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包括所采购产品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检验、包装运输、调试、技术服务,确保所供货物相关参数满足现场生产工艺要求,保证满足招标人生产现场的安全、环保、设备管理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厂家)有效的双量程烟尘、烟气测试仪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成立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连续在线监测设备(含预处理系统)”业绩至少1份,有效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等(可提供相关技术协议作为补充材料)。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2日8时00分到2024年11月29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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