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红河州中医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服务商遴选公告HQBZB第2024-024号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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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中医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服务商遴选公告HQBZB第2024-024号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要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云南省第一批医疗卫生机构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的要求,我院拟对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进行服务商遴选,请有意参与服务的供应商准备相关资料,按照公告准时参加,我们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对待每位参与议价的潜在供应商。 采购内容 项目 名称 服务概要 服务报价及要求 红河州中医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 服务范围:红河州中医医院本部及所属院区; 服务地点:红河州中医医院; 服务方式:上门回收; 详见附件 1 注:1、合同期为三年,一年一签。 二、资格要求 请各位服务商将投标资料(投标资料准备3份一正二副,密封带至开标现场)按以下顺序分类整理好。 1、附件1红河州中医医院服务报价表(HQBZB第2024-024号) 2、附件2红河州中医医院产品购销廉洁协议(请打印后填写并签字盖章) 3、附件3红河州中医医院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于“知晓人”处****公司名称) 4、经销商资质:①营业执照、②经办人授权委托**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1)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参与供应商需具备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单在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卫健委、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工信厅联合发文的回收利用企业名单文件中,提供红头文件证明; (8)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谈判; (9)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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