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09号;
(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如需停工或工期延期,需要经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
(3)★保修期:2年(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计算);
(4)预算金额:
标包一:930,000.00元(不含增值税);
标包二:240,000.00元(不含增值税);
(5)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6)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
标包一:完成电信研究院广州园区2024年13、14层办公场地空调末端设施及给排水设施改造;
标包二:完成电信研究院广州园区2024年13、14层办公场地消安防设施改造。
具体详见询比文件《附件:需求说明书》。
(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各标包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各标包最高响应限价如下:
标包一:930,000.00元;
标包二:240,000.00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标包一: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A),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标包二: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A),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2.项目团队要求:
标包一: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不少于8人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文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5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2)施工现场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承诺函,承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驻点施工现场(格式自拟),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文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5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3)电力施工作业人员2人,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需在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查询截图;
(4)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1人,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需在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查询截图。
(5)高空作业人员1人,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需在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查询截图。
(6)制冷空调作业人员2人,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需在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查询截图。
(7)请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的人员列表、资质证明等材料。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可复用。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标包二: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不少于7人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文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5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2)施工现场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承诺函,承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驻点施工现场(格式自拟),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文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5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3)消防设施维修人员2人,须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及以上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文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5月01日以后任一时间段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4)电力施工作业人员1人,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需在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查询截图;
(5)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1人,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需在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查询截图;
(6)高空作业人员1人,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需在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查询截图;
(7)请提供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的人员列表、资质证明等材料。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可复用。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3.响应产品/服务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服务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响应产品/服务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0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2年12月02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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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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