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0万元
采购需求:
为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建立健全土地开发利用监测监管制度,全面掌握建设用地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更好地推动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低效用地再开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等有关工作。开展东台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工作。(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具体以省市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标。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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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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