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佛(佛冈)产业园招商展示中心集成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B2
3、预算金额:993,170.00元
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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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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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商展示中心集成设备采购 |
1批 |
详见磋商文件 |
(1)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向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磋商响应声明函要求内容。
2、已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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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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