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承辉(招)2024-068号 项目名称:数字化供电所融合平台 预算金额:4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主要 技术 要求 投标保证金 1 数字化供电所融合平台 1项 410万元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注: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②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③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6)、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声明函。8)、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网站和中****网(********)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网页打印件(或截图)。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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