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编号:GXT
3、采购内容、使用范围及数量:租赁3个大容积半挂车厢,用于海口-广州(琼串1)正班邮路(去返程)运邮,租期2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2)合同期限2年。
注:(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25.2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包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500元/个/月,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单价不得超过文件中的单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负债表、利润表),供应商成立不满1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报表(加盖公章、财务报表相应人员需签字)。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零纳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的截图、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且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并加盖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没有承诺或承诺内容出错按废标处理)。
8)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租赁服务的车厢为自有车厢,车厢容间不低于130m3,且自有车厢保有量应不低于10辆。供应商所提供的半挂车应投保车厢保险,险种包括机动车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半挂车龄3年以内(含3年),且车厢年检合格证、行驶证、车船税等必要的单证真实有效,并保证相关单证有效期均覆盖租赁期(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供的车厢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所有车厢(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供应商所有);
②供应商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厢(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供应商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厢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③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厢(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厢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供应商自有车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获取时间:自2024年11月22日下午19:30至2024年11月2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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