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郑市大应急智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南地块)EPC 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842 万元,招标人为新郑市社裕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 53 亩,主要建设内容为 3 栋生产车间、1 栋宿舍楼、1 栋开闭所及园区配套道路等,总建筑面积约 7.65 万平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郑市大应急智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南地块)EPC 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郑市大应急智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南地块)EPC 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①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②”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
(3)①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的凭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证明;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的凭证,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
(4)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②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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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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