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租人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公司)或个体、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法人、自然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二)承租方应遵守梅屋的相关管理制度条例,同意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三)承租方须在取得出租方对于店铺经营项目、使用用途申请批准同意后按照出租方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四)竞得人(承租人)承租后须自行办理有关的经营许可、工商注册等事项,法规规定的相关一切证照,费用自行承担。 (五)凡与此次拍卖(挂牌)标的租赁经营权有关的当事人等符合竞租人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租并准时参加拍卖(挂牌)会。 (六)本次拍租不接受联合竞租;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二、标的物具体信息及竞租保证金 (详见附表:《三百山镇梅屋游客集散中心商铺招租明细表》) 特别说明: 1.以上为标的物楼号、面积、起租价及业态,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为准,标的物按实际现状交付,明细表中所标注的面积仅供参考,(面积具体按实际测量或产权证所标面积为准)。竞租人竞得后,实际面积如与标注面积不相等的,竞租成交价多不退少不补,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2.本次招租商铺租赁期限均为5年,自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的起租日起至租赁期满之日。 3.租金及递增:起租价详见附件二《三百山综合体(梅屋游客集散中心)商铺招租明细表》。实际租金以拍卖(挂牌)成交价为准(含税),一楼租金起拍价15元/㎡/月,二楼租金起拍价为8元/㎡/月。 4、租金缴付方式:租金每一年为一期,承租方首期租金须在商铺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缴纳,从第二期开始,每期租金均须在当期开始前一个月一次性缴清,出租方收取租金后开具正式发票。(详见附件一《租金缴纳明细表》) 5、租金起算时间:租金起算时间以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时间开始计算租金。 6优惠政策 ********免租期:此次拍租标的免租金三年,按租期每年递减; ********品牌入驻:对于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零售品牌、餐饮品牌等专营店入驻,给予免租金奖励; 7.履约保证金: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前,承租方按拍租成交价(月租金)的3个月租金为缴纳标准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出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开具收据。 ********合同租赁期满,承租方交清租金及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后,并经出租方对交还租赁物查验无误后履约保证金在十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若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给出租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若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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