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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敬老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2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隆阳区敬老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45.5

最高限价(万元):244.015757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隆阳区敬老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2%、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要求注册单位和供应商单位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确认)。4、供应商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确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21 06:00至2024-11-2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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