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2025年度船舶消防救生、通导等设备检验,招标人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2025年度船舶消防救生、通导等设备检验。 项目地点:(请登录) 2.2 招标内容:2025年度16艘船舶消防救生、通导等设备检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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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基本条件:……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船舶检验或类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须有中国船级社服务供方认可证书,授权从事救生艇/救助艇、艇/筏降落设备、艇/筏释放装置维护和检修等类似(提供服务供方认可证书)。 (4)服务供方认可证书服务名录配备至少2名监督员和至少2名操作员以满足业务需求,服务名录的人员具有CCS的验船师认可的相关检测培训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saic.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3.2 其他要求: (6)投标人未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服务类-维修服务-设备维修(不含船舶)服务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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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4.1 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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