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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周转材料租赁招标项目公告
日期:2024-11-22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周转材料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包)编号:BM

标段(包)名称: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周转材料租赁-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周转材料租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2021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相关业绩不少2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及能够体现合同金额的发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满足国标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 5)近五年内,投标人未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应是全新的,并应对提供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的质量、可靠性、使用寿命、技术服务、相关责任等做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提供承诺书. 7)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经营违法行为。提供承诺书。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证明材料。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证明材料。 9)其他要求: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

获取时间

从2024-11-22 16:00起至2024-11-27 16: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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