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中国共产###市龙泉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企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的联合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由于政策变化,对需求进行相应修改完善。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更正一:原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四)报价要求(1)员工工资:法定休假日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1天计算。加班工资计算:按基本工资÷********天×11天×3倍×人数。更正后内容:法定休假日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3天计算。 更正二:原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四)报价要求:供应商应将上述费用一一计入报价明细表中,且各项报价应符合政府采购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明细费用不得以“企业让利 ”、 “ 已有耗材或设施设备库存 ”、享受拟派遣服务人员优惠或减免(包含但不限于工资、 社保、税收)等相关政策进行本项目报价核算免费或无偿、赠送或零报价提供服务,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更正后内容:供应商应将上述费用一一计入报价明细表中,且各项报价应符合政府采购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明细费用不得以“企业让利 ”、 “ 已有耗材或设施设备库存 ”、享受拟派遣服务人员优惠或减免(包含但不限于工资、 社保等)等相关政策进行本项目报价核算免费或无偿、赠送或零报价提供服务,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更正三:原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四)报价要求(8)税费:以上述费用之和按增值税率及附加比例计算。 增值税:投标人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增值税税率应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变化及现行政府政策法规。投标报价中税率享受减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或税务部门减免税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提供的减免税政策享受期不能覆盖完项目服务期限的,应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增值税并平均到服务期内,若未按要求进行分段计算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更正后内容:(8)税费:以上述费用之和按增值税率及附加比例计算。 增值税:投标人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增值税税率应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变化及现行政府政策法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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