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第一点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更正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江苏中冠工****公司2024年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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