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GJ-24ZFHW118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智慧校园项目(校园安全)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含税)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含税)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人为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项目以新建宿舍管理系统,实现学生宿舍智慧化管理,建设停车收费系统,实现车辆管理及其收费功能,建设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平台,提升整体工作智能化,提升业务效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最新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提供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网(********)查询的、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软件著作权的正版软件。若因软件版权问题引起任何纠纷,均由响应方自行承担、解决。(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交付周期为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响应方应该在满足采购方要求的情况下,就本项目提出系统所需要具备的软硬件运行环境,提供系统架构的设计方案和硬件要求、平台软件的适用版本及授权书。采购方按此要求完成硬件安装后,响应方必须保证应用系统软硬件的正常运转,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3)响应方设计的各业务系统涉及到的公共数据部分应以采购方的信息标准规范为准,未在采购方信息标准规范中界定的数据,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个性化部分应符合采购方业务发展需要,并协助采购方将其制定为内部信息标准规范。(4)响应方须充分考虑采购方各系统数据共享的需求,必须向采购方的统一数据平台提供符合系统对接要求的数据以及全量底层数据和所有的数据库设计。如需要从统一数据平台获取数据,必须遵循统一数据平台的要求,使用API接口等数据交换方式获取。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响应方须按采购方要求免费开放所有数据接口,采购方若新增或更换统一数据平台,响应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对接。(5)响应方开发的应用系统必须符合信息安全防护标准,上线前需完成新系统上线安全检测、出具检测报告、配合采购方责任部门按照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对系统进行定级备案。(6)响应方对项目开发时所选用的中间件、开发平台、代码等的安全性实行终身负责制,任何时候发现软件Bug、后门、漏洞等不安全因素,或官方推出新的安全、功能补丁等,都由响应方及时免费解决。以上内容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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