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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长约24.3公里,共设置大桥1448米/5座,中桥328米/4座,涵洞6道,互通式立交4座(含枢纽2座,其中1座为复合型枢纽互通),分离式立交2450米/10座,通道33道,天桥2座,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连接线1条,监控通讯分中心与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段至京港澳高速段合址建设。建设地点: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全部工作内容止。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为概述、总则、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包括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环境风险等)专题评价、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水文地质资料收集与调查、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调查、项目评审、其他需要的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2 09:00 至 2024-11-2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12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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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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